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站式服務中心
| 建議人 |
高冬梅 |
建議編號 | 127 | |
| 標題 |
關于解決對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亂停放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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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內容 |
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在滿足公眾出行需求、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存在車輛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等問題。特別是一些地鐵、市區景區、學校附近,有的不僅占用盲道、人行道,更是在非機動車道及機動車道都有出現亂停亂放現象,嚴重影響文明形象。吳中區投放數量不是太多,但也存在類似問題,在沒有大批量投放之前規范停放上建議如下:1.提前規劃:在投放共享車輛前,合理規劃并增加停放區域,嚴格投放數量,尤其是在商圈、寫字樓、學校、公交站和地鐵站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確保有足夠的空間滿足共享單車停放需求。 2.嚴格約束:制定嚴格的共享車輛停車規定,明確亂停車的處罰標準。 3.技術引導:要求運營企業嚴格準確定位系統、電子圍欄范圍,做到超出范圍還不了車的技術支撐,引導停放在劃線區域內。當用戶準備停車時,通過APP提醒用戶停車到指定劃線范圍內,并且對于在規定區域外停車的用戶,收取一定的調度費用。 4.運營管理:增加企業運維人員數量和巡查頻次,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巡查,及時將亂停亂放的車輛搬移到指定位置,減少亂停放數量。 5.增加公共自行車投放點。公共自行車由于車輛需停放到指定位置才能還車,一直整齊劃一,增加點位,有利于群眾出行和城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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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單位 | 主辦 | 城管局 | ||
| 協辦 | ||||
| 答復內容 |
您好!您的“關于解決對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亂停放的建議”已收悉,誠如您反映的問題那樣,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確有出現亂停放問題?,F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公共自行車領域。為倡導綠色出行,豐富市民出行方式。2012年至2019年,吳中區城管局牽頭實施了吳中區一至六期公共自行車站點建設工作。2019年7月起改為由市城管局統一組織全市公共自行車建設、運營工作。目前,吳中區共有站點523個,車輛9696輛,車樁15007個。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現有市區永安行公共自行車將在2025年-2027年實行逐步淘汰計劃。 (二)共享單車領域。2021年12月,由蘇州市城市管理局牽頭統籌,在蘇州市區(不含縣級市)引入“哈啰”“美團”兩家共享單車企業,市區范圍共投放6.8萬輛共享單車。其中,吳中區投放共享單車16500輛,共劃設了4780個停放點位。 (三)共享電單車領域。為倡導綠色出行,豐富市民出行方式,截止2025年4月,吳中區14個鎮(街道)均已引入共享電單車服務,共有5家共享電單車品牌,11250輛共享電單車。 二、應對舉措 (一)不斷優化共享出行服務網絡。堅持“以人為本、總量控制”工作原則,綜合吳中區城市設施承載力和市民出行需求特征,以滿足市民出行需求為出發點,對學校、商場、住宅、軌交、產業園等區域規劃共享車輛租賃點,并參照投放區域常住人口比例測算共享車輛需求量,并明確未經允許,運營企業不得擅自投放。結合12345熱線、寒山聞鐘等平臺及企業座談等形式,不斷優化完善共享車輛停放點,構建便捷、舒適的共享出行服務系統。 (二)強化城管部門監管責任。以加強共享車輛運營服務標準管控為目的,從市民用車體驗及城市管理要求為出發點,不斷完善區鎮(街道)兩級城管部門巡查、督查、考核內容,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的亂停放車輛,企業在規定時間內不能予以處理的,依據《蘇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予以處置,“以督促改”推動運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保障公共自行車及共享單車健康有序發展。 (三)嚴格落實定點還車規則。結合目前已投放的共享電單車現場秩序管理情況,鼓勵運營企業對投放的共享電單車利用AI或無感技術約束市民文明還車。例如,吳中區湖畔騎行品牌共享電單車,每臺共享電單車車輛配有AI攝像頭,可以識別停車點的黃白線,避免了用戶還車斜著放,不垂直于站點還車的情況,車輛秩序管理效果較好。并積極利用各類媒體和宣傳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市民文明騎行、規范停放,提升市民規范用車還車意識。 (四)加強日常運維力量保障。目前要求運維企業按照運維人員數量與投放共享電單車數量不低于1:200配比設置專職運維人員(不包含管理人員),運維人員姓名、電話及運營網格等信息報區城管局及屬地綜合執法局備案。并督促共享單車企業建立完善的巡查響應機制,對亂停亂放共享電單車及時進行限時清理。針對重大活動、重要節假日、重要部位制定相應應急預案,落實應急人員、調度車輛等措施。 最后,感謝您對我區共享出行工作的重視和關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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