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提高涉企收費政策透明度,強化社會監督,根據江蘇省物價局《關于公布省級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和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的通知》(蘇價服[2015]299號)和蘇州市物價局《關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和公布市級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清單的通知》(蘇價服字[2015]87號)要求,我局會同政務辦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清理規范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工作,整理匯總了《蘇州市吳中區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清單》(以下簡稱《收費清單》),共56項,擬公布如下:
一、區各部門、單位實施行政審批時,不得擅自設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項目;不得擅自將行政職責范圍內的事務交由中介機構辦理,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強制服務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不得強制申請人到指定的中介機構接受服務并收取費用。依照規定應由審批部門委托中介機構為其審批提供的技術性服務,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服務費用,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申請人的義務。
二、中介機構要嚴格遵循誠實信用、公平競爭、自愿有償的原則,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收費公示、一次性告知、執業記錄等制度,實施服務前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書,明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事項,嚴格按照業務規程提供質量合格的服務。嚴禁通過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取費用、擴大收費范圍、減少服務內容等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相互串通、操縱中介服務市場價格。
三、《收費清單》建立后,區物價局將實現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相關內容,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并將加大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監督檢查力度,對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改變計費方式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附件:蘇州市吳中區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清單
如對上述前置服務收費公示有異議,請于2016年1月12日前向區發改局收費科反映,電話:65259907,聯系人:周建林。
蘇州市吳中區涉企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清單.doc